花林寺镇领导班子作风建设承诺书
1、不违反政治纪律,反对自由主义,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;坚决执行镇委决定,不背后乱发议论,自觉维护镇委团结。
2、加强自身廉政修养,做到廉洁从政。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,做到不收送“红包”,不跑官要官,不大操大办,不参与赌博,不谋取不正当利益。认真执行“五不许”、“六个禁止”、“十不准”等廉洁自律各项规定,防止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。
3、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,做到批评别人不留情,剖析自己不留短。
4、不折不扣地执行三项制度。①个人收入申报制度;②收受礼品登记制度;③重大事项报告制度(婚丧嫁娶、子女就业、建房购房、购置三千元以上物品等)。
5、带头执行党的纪律,带头遵守国家的法律、法规。
以上承诺,敬请监督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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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年7月1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