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开展机关效能建设以来,花林寺镇按照全县统一要求,安排部署机关效能建设工作,通过学习动员、自查自纠、建章立制等活动阶段,取得了一定的成效。
一是加强理论学习,以机关效能建设促机关工作人员理论素质的提高。定期组织机关干部开展学习,以学习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内容,增强干部理论素质;以开展“情系民生,勤政廉政”等一系列党风廉政教育活动,增强党员党性修养;以文明执法活动为契机,增强依法行政能力。党委鼓励大家将学习的体会转化为促进工作的措施,大胆创新,不断提高自身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。
二是改进工作作风, 以机关效能建设促工作效率提高。通过开展效能建设自查自纠活动,针对机关存在的突出问题,制定整改措施,狠抓督办落实。机关工作作风有了进一步改进,服务态度明显增强,工作效率和质量不断提高。我们还以政务公开为抓手,增加行政工作透明度,简化办事程序,把办事程序、时限、承办部门和承办人员等情况向群众公示,接受社会监督。
三是突出绩效建设,把机关效能建设落实到本职工作中。我们加大了对工作绩效考核力度,切实在推进工作落实上取得突破。结合镇里工作的实际情况,研究制定了科学的、量化的、可操作性的绩效考核办法,切实解决“干与不干一个样,干好干坏一个样”的问题,促进效能提升,将机关效能建设落到实处。
四是注重制度建设,用制度管人管事,逐步建立机关效能建设的长效机制。为适应形势发展,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和制度化建设,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原有规章制度作了比较全面的修改,并制定了机关效能建设“八项制度”,即:首问负责制、限时办结制、岗位责任制、服务承诺制、绩效考核制、责任追究制、群众评议制、社会监督制。为今后机关效能建设长效机制提供了制度保证。(钟佳)